中国国务院昨(15)日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旨在积极稳妥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对于违规项目将重手整治,计划5年时间取得重要进展。
化解产能过剩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
《指导意见》还从加强和完善行业管理、强化土地环保监管、完善财税金融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配套政策措施。其整体思路是协调产业、环保、土地和金融政策,形成抑制产能过剩。对于违规的项目,不允许进行核准、备案及提供土地、环评和信贷支援。其中,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放贷、发债、上市融资。
根据行业特点,档分别提出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分业施策意见,并确定了当前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8项主要任务,包括严禁建设新增产能专案、全面清理整顿已建成的违规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努力开拓国内有效需求、着力改善需求结构、巩固扩大国际市场等。
按计划,2015年底前将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值得注意的是,光伏和风电这两大之前一度被划入产能过剩的行业,考虑到其远期战略发展需求,没再纳入此次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