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华日报报道,近日,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尚阳村3户居民楼顶200余平方米的违规光伏设备开展了集中拆除行动。
执法人员表示,本次集中拆除的光伏设备,存在着未有规划审批、不符合屋顶光伏组件设置标准以及随意设置带来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从法律层面判定属于违法建筑,应依法予以拆除。
据悉,这并不是义乌市第一次对违规光伏设备进行拆除。2016年3月1日至3日,义乌市执法局福田大队曾组织人员对北下朱三户屋顶违法搭建的450平方米光伏发电设备大型钢结构固定支架进行了拆除。拆除的理由是用户未取得规划许可证。
据了解,光伏发电属于义乌市政府积极推进的项目。早在2015年义乌市就有137户居民屋顶安装了光伏发电设备。但是在安装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居民趁此在屋顶违法搭建光伏发电设备大型固定安装支架,有些高度甚至高达4米,引起邻里不满。
为此,2016年1月,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曾组织专题会议,讨论认为,对于依附建筑、自带简易支架落地安装的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光伏发电项目,可认定为设施设备,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而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大型固定安装支架,属于构筑物,其建设需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属于违法建设,应依法予以拆除。
此外,2016年10月底,义乌市出台了《关于屋顶光伏组件设置的建议意见》,指出:坡屋顶部分,原则上贴现有坡屋顶结构架设且不得超出屋顶范围;平屋顶部分,直接架设在平屋顶上,且针对构架低端、高端距屋面高度以及与平屋顶边缘距离都做了明确要求。
据介绍,义乌市今后将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科学制定”的原则,对光伏设备安装进行引导,继续加大各部门协调推进力度,特别是同光伏设备制造、安装企业之间的横向沟通,确保生产和安装过程规范有序,以实现将光伏发电这项惠及民生的项目与“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
原文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