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0年内蒙古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本地消纳集中式发电项目,新增的光伏发电消纳空间全部通过竞争性配置的方式组织申报,重点支持在荒漠地区、采煤沉陷区、煤矿露天矿排土场建设光伏电站,支持以自发自用为主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优先支持光伏+储能项目建设。
不过,关于储能的配置比例,文件并未明确。
此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曾印发《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0年拟定1.4GW光伏电站支持配套储能容量不低于5%;积极推动乌兰察布市6GW风电基地及配套储能设施建设。
根据文件,合考虑2020年初步测算的自治区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以及按照规模化、基地化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研究确定蒙西地区每个盟市申报规模上限为50万千瓦、蒙东地区每个盟市申报规模上限为35万千瓦(含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头市、乌海市2020年不安排新增竞价项目。
根据光伏們测算,如果按蒙东(5个盟市)每个盟市35万千瓦、蒙西(5个盟市,除乌海、包头)每个盟市50万千瓦,将可以申报规模为425万千瓦的项目,但很显然,内蒙的消纳空间应该不足以全部接受。
此外,文件要求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拟新建的补贴竞价项目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来源:储能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