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公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  [详内文]
利好!这13个省市的光伏制造/电站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 年 02 月 01 日 9:25 | | 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