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温岭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意见》详细规定了不同时间段并网的独立住宅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工程的补助标准。
一、对自然人在自有合法产权住宅屋顶上建设家庭光伏项目,自2018年6月1日(含)建成并网发电的按装机容量给予0.6元...  [详内文]
浙江温岭:10月31日前并网户用光伏补贴0.32元/瓦 |
作者 |发布日期 2018 年 08 月 31 日 11:10 | | 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