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湖北省发改委下发《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将湖北省全区分为三类地区:Ⅲ类区域为消纳困难区域、Ⅱ类区域为消纳局部受限区域、Ⅰ类区域为具备消纳空间的区域。
Ⅲ类区域可新增建设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百万千瓦...  [详内文]
湖北:全省分三类消纳区 限制新增光伏项目类型 |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 年 03 月 08 日 9:49 | | 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