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实施方案》确定:将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列为一类优先保障性收购范围,将纳入规划的水电列为二类优先保障性收购范围,确保风电、光伏、生...  [详内文]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贵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公布 |
作者 |发布日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 9:29 | | 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