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接受太阳能辐射量的大小,全国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地区:
一、二、三类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 2000h,辐射总量高于 5000MJ/m2·a,是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或较丰富的地区,面积较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 2/3 以上,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
四、五类地区虽然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差,但仍有一定的利用价值。
我国地处北半球,土地辽阔,幅员广大,国土总面积达 960 万平方公里。南从北纬 4o 的曾母暗沙,北到北纬 52.5o 的漠河,西自东经 73o 的帕米耳高原,东至东经 135o 的黑龙江与乌苏里江汇流处, 距离都在 5000 公里以上。在我国广阔富饶的土地上,有着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全国各地的年太阳辐射总量为 928- 2333KWh/ m2,中值为 1626kWh/ m2。
根据各地接受太阳总辐射量的多少,可将全国划分为五类地区。
一类地区为我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 年太阳辐射总量6680-8400 MJ/m2,相当于日辐射量 5.1-6.4KWh/m2。这些地区包括宁夏北部、甘肃北部、新疆东部、青海西部和西藏西部等地。尤以西藏西部最为丰富,最高达 2333 KWh/ m2 (日辐射量 6.4KWh/ m2 ),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撒哈拉大沙漠。
二类地区为我国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 年太阳辐射总量为5850-6680 MJ/m2,相当于日辐射量 4.5-5.1KWh/m2。这些地区包括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内蒙古南部、宁夏南部、甘肃中部、青海东部、西藏东南部和新疆南部等地。
三类地区为我国太阳能资源中等类型地区, 年太阳辐射总量为5000-5850 MJ/m2,相当于日辐射量 3.8-4.5KWh/m2。主要包括山东、河南、河北东南部、山西南部、新疆北部、吉林、辽宁、云南、陕西北部、甘肃东南部、广东南部、福建南部、苏北、皖北、台湾西南部等地。
四类地区是我国太阳能资源较差地区,年太阳辐射总量 4200-5000MJ/m2,相当于日辐射量 3.2-3.8KWh/m2。这些地区包括湖南、湖北、广西、江西、浙江、福建北部、广东北部、陕南、苏北、皖南以及黑龙江、台湾东北部等地。
五类地区主要包括四川、贵州两省,是我国太阳能资源最少的地区, 年 太 阳 辐 射 总 量 3350-4200 MJ/m2 , 相 当 于 日 辐 射 量 只 有 2.5-3.2KWh/m2。
太阳能辐射数据可以从县级气象台站取得,也可以从国家气象局取得。从气象局取得的数据是水平面的辐射数据,包括:水平面总辐射,水 平面直接辐射和水平面散射辐射。
从全国来看,我国是太阳能资源相当丰富的国家,绝大多数地区年平均日辐射量在 4 kWh/m2.天 以上,西藏最高达 7 kWh/m2.天。与同纬度的其它国家相比,和美国类似,比欧洲、日本优越得多。上述一、二、三类地区约占全国总面积的 2/3 以上,年太阳辐射总量高于 5000 MJ/m2,年日照时数大于 2000h,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特别是一、二类地区,正是我国人口稀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偏僻、边远的广大西北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可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采用太阳光发电技术,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