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邦控股宣布,拟收购锂电池制造商 Lithium Energy,将以9亿港元现金及代价股份支付。不过,该项收购尚须通过股东大会表决。
福邦控股(01041)5月25日发布公告称,收购对象锂电池制造商 Lithium Energy Group Ltd. 5年纯利目标达11.2亿港元,当中于2011年纯利目标不少于7,000万港元。2011-2015年,Lithium Energy 计划总销售目标为2.55安时锂电池及5,750辆整车。
该收购将于6月21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进行表决。福邦强调,这个以总代价9亿港元现金及代价股份支付的收购项目,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此外,卖方亦将促使其所控制的一家公司(受控公司)收购一家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的注册股本,并向福邦售出选择权,于完成收购后3个月内收购受控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福邦主席张曦于日前表示,集团所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以来自内地的零件为主,并未与国外的供应商合作,相信可维持稳定的供应量。他表示,公司将于唐山、长春、北京及重庆扩张新能源的汽车开发。而现时于唐山的项目已接获3000辆的订单,而刚签署的山东省滨州市项目亦有承诺相当的订单数量,预期生产新能源汽车的毛利率约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