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我国将规范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管理,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外,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据通知,发改委将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出台,意味着我国光伏发电行业要起步了。据瞭解,之前太阳能发电专案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经特许权招标定价,企业之间低价厮杀无利可赚,占据全球近半产量的中国光伏产品企业大部分产品要依赖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