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正式出臺中国首个规定风电和太阳能专案建设用地的法规——《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专案建设用地管理办法》。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专案建设用地批准后,必须在1年内动工,否则按閒置土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该办法,对不同型号、不同採光方式的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专案的见机基础及电池板占地、生产区和生活区用地标准进行了规范,同时还规定了“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专案,电池板列阵之间的土地维持原地类不变,不转用为建设用地”的要求。
办法指出,“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专案经核准后,必须在半年内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必须在1年内动工建设,否则按閒置土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由于太阳能光伏等专案占地面积大,若长时间不施工进行土地利用,浪费土地资源。寧夏在新能源发展方面做出了表率作用,此次出臺规定新能源建设专案的用地办法将带动新一轮的新能源用地建设规范化的潮流。
截至2010年底,寧夏共新上风电专案34个,太阳能光伏发电专案26个,用地面积分别达262.27公顷和1207.15公顷。按照自治区新能源发展规划,到2015年,寧夏风电总装机将达到300万千瓦,建成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60万千瓦;还将建设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专案62个,预计用地面积达112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