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邱腾华日前在书面答复立法会议员质询时披露,截至10月底,香港路面上已有约220辆电动车行驶,而2009年底的资料为16辆,2010年底为74辆,可见电动车数目在政府相关政策推动下正逐年提升。
邱腾华说,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推动社会各界更广泛使用电动车,并与相关业界携手建立完善的充电网络和提供其他配套安排。
全港目前有超过330个标准电动车充电设施,复盖18个区。邱腾华说,预计至2012年中,香港将有约1000个供公众使用的标准充电设施,分布于不同用途的建筑物,供现在市面上不同品牌的电动私家车及电自行车使用。为达到推广目的,供公众使用的充电设施目前基本上不收取充电费用。
他还表示,特区政府会继续加强推广在私人住宅物业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此外,特区政府一直采取在车价上提供诱因的方式,吸引买车人士选用电动车辆。邱腾华认为,此举比为安装充电设施提供资助更有效。
他介绍,特区政府已延长豁免电动车辆的首次登记税,直至2014年3月底。同时,还已落实加快环保车辆的资本开支扣税,企业购买包括电动车在内的环保车辆,有关资本开支可享有首年100%的利得税扣减优惠。
香港特区政府在2009至2010年度财政预算案中,首次宣布一系列措施推动使用电动车。目前在路面行驶的电动车中,33辆由政府拥有,其余约190辆由个人或企业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