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1日称,美国商务部日前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案做出紧急情况初裁,决定追溯征收反补贴税。按此裁定,去年12月初以后进口至美国的中国涉案产品将被征收反补贴税。
去年10月中旬,美国7家太阳能电池生产商联名提出申诉,要求美商务部及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
美商务部随后于11月初宣布,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展开“双反”调查,这是美国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首次发起“双反”调查,中方表示严重关切。一时间,中美太阳能“贸易战”一触即发。
2012年1月30日,美商务部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公告,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做出反补贴紧急情况初裁。美商务部认为,中国太阳能电池制造企业在2011年10月-12月的较短期间内,向美国大量出口太阳能电池,其数量和金额与2011年7-9月期间相比,激增了15%以上。
美方公告称,为防止“难以补救的损害”,美商务部决定将在2012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即2011年12月3日以后进口至美国的中国涉案产品均将被征收反补贴税。
据知,通常情况下,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是针对初裁后进口的产品征收的。
截至1日中新社记者发稿时,中国商务部尚未对此予以置评。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