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日
双方最终股权比例均确定为:天华控股占65%,超日太阳能占35%,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天华控股根据战略需要在日本市场进行光伏专案开发,包括进行专案的申请、项目用地的购买或租赁、专案前期的调研及勘探、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及协调等工作;
2.专案开发完成并取得专案核准后,天华控股按约将在上述框架内开发的太阳能电站专案公司的35%的股权转让给超日太阳能;股权转让后,超日太阳能与天华控股共同参与建设电站专案,项目建成后,双方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取得收益;
3.天华控股负责上述光伏电站专案的设计、采购、建造、调试、运营维护及转让等事宜;
4.双方将共同协作从金融机构取得长期项目贷款,并由天华控股负责办理专案贷款的具体事宜。
经协商,双方预计为开发建设上述专案而需投入的资金总额为75亿日元,其中,天华控股出资总额预计为48.75亿日元,超日太阳能出资总额预计为26.25亿日元。为保证专案开发的进度,超日太阳能于2012年4月30日前预付1.5亿元人民币给天华控股在中国的关联公司作为天华控股在日本市场进行100MW光伏专案开发的前期开发费用,且同意于4月15日前向天华控股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支付7500万元人民币,其余部分在4月30日前支付完毕。
天华控股同意将专案公司的股权质押给超日太阳能,作为上述预付费用的担保。待该协议超日太阳能所承诺的出资金额全部到位后,天华控股或其指定的国内关联公司将全额返还此部分开发费用给超日太阳能。
据了解,此前超日太阳能与天华阳光也展开了关于开发光伏电站专案的合作,当时双方约定2012年在中国市场共同开发并完成建设150MW光伏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