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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通过可再生能源草案,为太阳能等提供国家基金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2 年 10 月 16 日 11:09 | 分类:

阿尔巴尼亚日前通过可再生能源法草案,为该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确立了法律框架,规定为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设立国家基金。

新设立的国家基金,将以贷款形式为投资者提供优惠。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将在该国获得资金及政策的支援。
 
早在2009年,联合国发展署(UNDP)和环保署(UNEP)就已选中阿尔巴尼亚作为发展太阳能专案6个国家之一,计划在阿安装太阳能设施占地7.5万平米,以清洁能源协助阿解决电力短缺问题,该专案历时4年。另外五国是阿尔及利亚、黎巴嫩、印度、墨西哥和智利。
 
阿尔巴尼亚这一项目可获得约280万美元资金,其它较大的国家可获得这一金额的4倍。阿是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并已批准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
 
阿尔巴尼亚位于东南欧巴尔干半岛西岸,北接塞尔维亚与黑山,东北与马其顿相连,东南邻希腊,西濒亚得里亚海和伊奥尼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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