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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6MW以下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4 年 04 月 28 日 14:54 | 分类:

据阿思达克财经称,国家能源局28日公布《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有关事项,促进电力行业大气污染防治。

《通知》明确,豁免部分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包括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单站装机容量1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烧自备电站。

除此之外,经营总装机 6MW(不含)以下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及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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