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浙江省经济和资讯化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鼓励企业自投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见》,明确指出要重点支持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工业园区,组织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加个高的大型工业企业,充分利用厂房屋顶资源,实施自投自用光伏专案。
在补贴方面,除开国家0.42元/千瓦时的补贴外,浙江省将再补贴0.1元/千瓦时,能源局将优先保障自投自用太阳能项目享受国家电量补贴。在融资方面,要求要创新融资模式,10兆瓦以上的优质自投自用太阳能项目将被列入银企对接重点专案计划。
此次《意见》还明确要求优化审批服务,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自投自用太阳能项目设立“一站式”审批服务视窗,并建立多部门高效协调的专案审批服务机制,简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条件和时限。电网企业对自投自用太阳能专案并网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所发电量余量上网部分全额收购,并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等相关服务费用。
分布式光伏审批一站式搞定 浙江补贴新政策出炉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4 年 11 月 05 日 11:53 | 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