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江苏旷达宣布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于2014年12月18日在常州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将为旷达及旷达下属单位提供总量不超过30亿元等值人民币(约合新台币151.7亿)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
同日,江苏旷达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与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定。双方将以山西河津50MW太阳能电站专案为基础,展开一系列合作。此次合作范围主要有高效太阳能多晶硅片、电池片和高效太阳能组件、太阳能项目开发、太阳能电站建设等。
此外,双方约定,自2014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7日期间,在山西省内合作开发完成1GW地面太阳能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自本协议签订至2015年底,双方合作开发200MW的太阳能电站。合作开发的专案中所使用的优质太阳能组件全部由潞安太阳能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