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家能源局悄然下发《关于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自2015年起,享受国家补贴的太阳能项目采用的太阳能组件和并网逆变器产品应满足工信部1月12日发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征求意见稿》相关指标要求。
其中,单晶硅电池组件和多晶硅电池组件的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6%和15.5%,硅基、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8%、11%、11%、10%;新建和扩展太阳能企业和项目,单晶硅电池组件和多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7.5%和16.5%,硅基、CIGS、CdTe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2%、13%、13%、12%。
而多晶硅、单晶硅、薄膜电池组件自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分别不高于2.5%、3%、5%。而并网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应满足:带变压器型不低于96%,不带变压器型不低于98%。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15年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及太阳能扶贫等公益性项目,所采用的太阳能产品应达到“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援的太阳能项目,应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
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根据1月8日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2015年太阳能“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7%以上,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6.5%以上,转换效率达到10%以上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先进技术产品。
国家能源局推太阳能“领跑者”计划 对产品指标严格设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5 年 02 月 10 日 9:57 | 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