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安徽省的长丰县首次安排了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支援重点贫困村建设16座光伏电站,每个电站建设规模30KM,预算资金27万元人民币(下同)。
建成后,预计每座每年发电量可达3.5万千瓦时,每年为贫困村集体稳定增加收入约3.5万元,按每个电站使用寿命25年计算,累计可为村集体增收60.5万元。
据悉,申报光伏电站的要求包括:
1、贫困村必须是2014年度省扶贫办确认的全县45个省级重点贫困村;
2、申报贫困村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的公共屋顶(南向或露天晒台)面积(含村委会、村行政服务中心、敬老院、小学、幼稚园等)累计不少于300平方米,且承重能力较好,属规划布点保留中心村房屋;
3、申报贫困村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的公共房屋光照条件充足,无遮阳的房屋、树木;
4、申报贫困村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公共房屋可就近接入国家电网,且电网承载能力较好。
安徽长丰投27万 建16座贫困村级光伏电站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5 年 04 月 01 日 12:01 | 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