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长沙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 2014-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专案,根据专案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度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
《意见》指出,开发商可优先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商贸市场、会展场馆、体育场馆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也支援其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科研单位和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意见》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建筑光伏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光伏专案的发电量可抵扣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在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
《意见》支援农居连片光伏发电应用的开发改造,建设与农业结合的光伏专案。同时,以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宁乡经开区等产业聚集区为重点,探索规模化集中连片光伏发电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申报光伏发电国家级示范区。
目前,长沙已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专案规模60余MW,2014年新增79.15 MW指标纳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计划,2015年已搜集150 MW意向专案。已建成的典型专案有中电48所的“麓谷科技园12.82 MW光伏并网发电工程项目”和长沙比亚迪“20 MW屋顶光伏发电站项目”,培育出以中电48所、湖南红太阳、湖南科力远等为代表的一批骨干光伏企业。
到2020年末,确保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0 MW以上,将长沙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
长沙光伏发电补贴0.1元/度,为期5年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5 年 08 月 05 日 10:14 | 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