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分别是,一、建设项目确需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二、建设专案申请材料;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受理;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管理
同时研究制定了新的《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式样(见附件2),原依据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0〕231号文制发的《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同时停止使用。并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遵照执行。
该规范档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光伏用地利好消息!林地使用规范出台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5 年 09 月 14 日 14:19 | 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