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正文

福建物价局: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1.2元/度为上限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5 年 12 月 02 日 13:59 | 分类:

据福建省物价局最新批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电服务费标准(不含电费)上限按1.2元/度收取,下浮不限。
 
理论上来说,给电动汽车充电采取“充电服务费+电费”的缴费方式。充电电费方面,分两种情况
集中接入电网的充电桩,高峰时段0.9139元/度,低谷时段0.3305元/度,其余时段0.6222元/度。
分散接入电网的充电桩,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社区的充电设施收0.533元/度;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高峰时段收1.15975元/度,低谷时段收0.41445元/度,其余时段收0.7871元/度。
据悉,相比于汽油、天然气,用电的成本更低。据业内人士统计,在厦门,出租车司机用油每公里成本在0.6元-0.7元,用气每公里成本约在0.4元,而用电每公里成本在0.3元。目前,厦门新建的充电桩设备只有出租车可充电,未对社会车辆开放。运管处相关人士透露,他们上月报备的充电服务费为0.6元/度。
 
而对于从事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来说,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Share
【免责声明】
  • 1、EnergyTrend- 」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是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属可靠之来源搜集,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2、任何在「EnergyTrend- 」上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资讯、研究报告、产品价格等),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您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如有错漏,请以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3、「EnergyTrend- 」信息服务基于"现况"及"现有"提供,网站的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4、「EnergyTrend- 」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用户的个人隐私权,您注册的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资料,非经您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主动地泄露给第三方。
【版权声明】
  • 「EnergyTrend- 」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EnergyTrend- 」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
相关推荐

1448公里!丰田宣布2027年推出固态电池

发布日期: 2024 年 08 月 20 日 11:01  |  关键字: ,

上汽集团:全固态电池投产倒计时!

发布日期: 2024 年 08 月 01 日 15:20  |  关键字: ,

SK On与干法电极厂商Sakuu达成战略合作

发布日期: 2024 年 07 月 10 日 9:37  |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