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西省省政府于7月5日推出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目标在2016年内将光伏扶贫工程推广至1,000个以上已建档的贫困村落、或7万个已建档贫户。
根据山西省政府所提出的扶贫方针,2016~2020年的“十三五”计划期间,将以日照条件较佳的3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基础,逐年发展光伏扶贫建设。山西省规划多种光伏扶贫建设类型,包括:贫困村闲置土地建设村级电站、农户住宅屋顶建设住宅用屋顶型光伏系统、荒山荒坡设置大型集中式电站、养殖园区建设农光互补电站或农业光伏大棚等。
在补贴方面,村级和住宅型光伏系统原则上享有每20kW设备10万元人民币的财政补贴,且享有金融富民扶贫工成贷款支持,贷款利息5%。集中式电站则由县政府指定之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投资企业共同筹措本金,其余则由国开行、农发行等提供优惠贷款。
此外,山西省政府支持以财政资金直接入股专案本金,或者以土地、林地等资源折价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合作建设开发光伏扶贫电站,股份收益将用于改善贫困村落的经济。
电网企业亦须按照再生能源发电相关办法发放资金补贴,并优先将光伏扶贫安案列入电费结算与补贴发放对象。山西省政府目标为无劳动能力的贫户保证每年3,000元人民币的收入增额,并适当增加村落整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