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电池导电浆厂贺利氏光伏业务单元于2015年在台湾发起将料侵权诉讼,指控台湾浆料厂硕禾侵犯贺利氏在台专利(专利号I432539)。8月5日,台湾知识产权法院的中间判决认定贺利氏拥有专利有效性。
2015年6月,贺利氏向台湾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硕禾侵犯贺利氏在台专利I432539。该专利系关于一种利用导电浆料形成太阳能电池电极的方式,可让电池电极降低对烧结温度的依赖性,且可避免烧穿衬底造成电池效率降低的问题。
在本次专利诉讼中,贺利氏主张硕禾专利在台湾侵权,而硕禾则对此发起专利无效辩护。8月5日所公告的中间判决初步认定贺利氏胜诉,而该诉讼在台湾知识产权法院尚未结案。
贺利氏光伏全球业务单元总裁李海德(Andreas Liebheit)对于台湾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态度欣然。他表示,公司在研发领域投入甚深,目的是为了替客户创造新的方案,并生产更具创新的产品,以推进市场发展。他说:“台湾知识产权法院的这一有利判决,对我们的客户而言也是一次胜利。”
贺利氏也在中国大陆发起侵权诉讼。2015年12月30日,中国大陆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确认贺利氏在中国大陆专利(专利号201010529562.7)的有效性。而此专利的内容与台湾的I432539专利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