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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平价上网尚需时日 需继续降低技术与非技术成本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05 月 02 日 10:28 | 分类:

据工信部统计,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系统投资成本降至5元/瓦左右,度电成本降至0.5~0.7元/千瓦时,平均度电成本比2010年下降约78%,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我国陆上风电度电成本约为0.43元/千瓦时,较2010年下降7%,已经非常接近火电电价。

2017年9月,国家能源局公布首批13个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执行,所发电量不核发绿色电力证书,不享受价格补贴,开启了风电发电侧平价上网的先河。但是,当前我国的新能源发电成本仍普遍高于煤电等传统电力。

首先,工程项目投资成本偏高。当前我国煤电项目平均投资成本约为3700元/千瓦,而陆上风电约为7760元/千瓦,海上风电约为14700元/千瓦,光伏发电约为8460元/千瓦,光热发电约为34000元/千瓦。

其次,上网电价高于煤电标杆电价。当前全国脱硫脱硝煤电标杆电价为0.2595~0.4505元/千瓦时,而新能源上网电价一般采用“两部制”电价,即一部分为当地“煤电标杆电价”,另一部分为“电价补助”,陆上风电标杆电价为0.4~0.57元/千瓦时,光伏电站为0.65~0.85元/千瓦时,光热则为1.15元/千瓦时,海上风电为0.85元/千瓦时。

最后,更为关键的是,度电成本仍明显高于燃煤发电。煤电的度电成本主要是燃煤成本,约占火电成本的50%~70%左右,成本受煤炭价格变化影响较大。根据当前煤炭价格以及310克/千瓦时的标准煤耗率,全国各地火电的度电燃煤成本主要集中在0.2~0.3元区间,度电成本约为0.3~0.5元之间。相对于火电度电成本,新能源度电成本仅陆上风电基本可在发电侧实现平价上网,但海上风电度电成本仍比火电高133%~235%,光伏度电成本比火电高42%,光热发电度电成本比火电高280%,由此来看,在发电侧实现平价上网,新能源仍有一段相当长的路要走。

当前新能源电力度电成本较高,不仅与技术成本有关,也缘于土地等非技术因素的直接影响。土地成本居高已经成为困扰新能源电力平价上网的拦路虎。根据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风电、光伏开始向消纳能力较强的中东部转移,而中东部人口集中,土地资源相对稀缺,用地难、用地成本高的问题将更加凸显。

根据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新能源等新业态发展相关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

但是,在项目的实际开发过程中,大多数地区对占用未利用地、农用地的光伏、风电项目办理转建设用地手续,大幅提高了新能源的建设成本。

对土地的界定标准不同,也给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带来困扰。土地资源涉及国土、地质、水利、气象、林业、旅游、交通、军事等众多部门,新能源电力项目需要向各部门沟通确认土地性质,还要从规划、用途管制角度进行多次确认,使得项目投资开发周期延长,对于地类的界定标准不统一,更增加了项目开发的不确定性。

竞价是新能源电力发展的大趋势,加快平价上网甚至低价上网进程,推动技术成本和非技术成本的“双降”,新能源才能赢得比煤电等高碳能源更具竞争力的市场地位。

一方面,要扩大引领示范,扩大“领跑者”的技术和应用创新示范效应,带动产业降本增效。自2015年以来,我国通过光伏领跑计划和建设领跑基地,公布了15GW装机规模的领跑者基地,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中,除了10个应用领跑基地之外,还提出建设3个技术领跑基地,对加速技术成果向市场转化和推广,推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风电领域,2017年开始启动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河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5省(区)等地共计13个风电项目开始试点。随着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的扩大,新能源在我国电力消费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要推动新能源平价甚至低价上网,需要进一步总结各类示范项目的经验和教训,强化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准入门槛,扩大新能源各领域在技术、应用等方面创新示范,推动新能源产业不断降低度电成本。

另一方面,要落实国家政策,推动非技术成本降低。非技术成本的降低是推动我国新能源平价上网的关键。以光伏发电为例,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光伏组件在度电成本中的占比越来越低,目前仅为23%左右,而电网接入、土地租金、融资成本、税费等非光伏成本的占比达到77%,光伏电站的平均土地成本已超每瓦0.2元。同样,土地成本、接入电网费用、运维管理成本比较高,也限制了风电竞争力的提升。这些非技术性成本的降低,并不一定需要在政策上给新能源行业以额外的特殊待遇,关键是相关政策的落实到位。如,在土地使用方面,相关部委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部分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用地做出了规范和界定,关键是切实落实好、执行好。在税收、电网计入等方面,2017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对新能源产业在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水资源费、配套电网投资、融资成本、制止乱收费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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