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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布局储能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05 月 17 日 11:50 | 分类:

湖北十堰市政府办日前印发《十堰市能源(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在储能方面积极布局,提出利用大容量电池组结合各种新能源发电方式,积极推进储能项目建设,首批推进建设普林工业园、湖北精益、湖北正奥等储能项目,接续推进金鼎纺织、冠达汽车、湖北三环、湖北世纪中远等15个具备条件的项目,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储能电站30座。

而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方面,鼓励利用电动汽车梯次利用电池在充电站、换电站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储能、快充、换电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投资40亿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成充电站112座,充电桩511个。

此外,在太阳能领域,十堰也仍然在现有的基础上,提出了比较高的目标。《计划》指出,截至目前,已建成集中式电站装机容量12万千瓦。光伏扶贫村级电站累计备案18.6万千瓦,投产9.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备案151.7MWp,投产10MW。

而在未来的几年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中,《计划》提出要新增光伏装机28万千瓦,总投资25亿元,累计达到48万千瓦;要有序推进地面电站建设,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大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力度。到2019年,建成地面电站28万千瓦,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10万千瓦。到2020年,建成地面电站33万千瓦,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15万千瓦。

特别地,在光伏扶贫领域,《计划》提出要投资75亿元,在全市实施2017年-2019年光伏扶贫工程,力争三年实现脱贫户40790户,人口数量142765人脱贫,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261个共计380.33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111个共计873.98MW。其中,2017年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33个共计98.51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40个共计302.02MW。2018年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474个共计143.22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46个共计268MW。2019年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454个共计138.6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5个共计304MW。

原文见下:

关于印发《十堰市能源(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能源(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23日

 

十堰市能源(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加快推动十堰市能源(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十堰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产业现状

“十二五”以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历史性机遇,注重加强能源建设,不断提高能源供应能力,积极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努力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约束瓶颈,形成了以电力为主体,其他能源形式为补充的能源供应系统。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新能源产业发展成果初显。

(一)一次能源

煤炭、石油制品、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物质供应的市场化运作日趋成熟,初步建立了开放式、多渠道的供销体系。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量300万吨,同比下降10%;天然气消费量1.46亿立方米,增长34.8%。

(二)电力

1、火电
我市火电装机总计20.7万千瓦,分别为十堰热电厂(2.7万千瓦)和东风热电厂(18万千瓦),计划于今年全部关停。在建京能热电联产项目装机70万千瓦,将于2018年底前实现“双投”目标。

2、水电
全市水能资源总量约为110亿立方米,已探明水力资源蕴藏量为500万千瓦,其中汉江可供开发水能130万千瓦,堵河可供开发水能145万千瓦。截止2016年底,十堰市水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98万千瓦。目前在建水电项目主要为夹河关、孤山水电站,装机规模均为18万千瓦;竹山、房县13个小水电项目,共计装机规模为6.55万千瓦。

3、风电
我市风能资源丰富区主要在郧西县、房县、竹山县和竹溪县。目前,我市已有一座风电场于2017年12月获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结束了我市从未有过利用风力资源发电的历史;另有3个风力发电项目已完成风资源报告,总装机规模27万千瓦,正申报2018年核准。

4、光伏发电
我市太阳能资源丰富。截至目前,已建成集中式电站装机容量12万千瓦。光伏扶贫村级电站累计备案18.6万千瓦,投产9.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备案151.7MWp,投产10MW。

5、生物质发电
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林业资源、综合生物质能资源潜力大。现已建成粤能生物质电站,装机1.5万千瓦。2017年5月竹溪凯迪生物质电厂获得核准,即将开工建设;农村户用沼气累计兴建25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15处,小型沼气工程496处,推广生物质气化炉12800余台。

(三)能源通道

电力通道方面,截至2016年底,十堰市有50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1500兆伏安;220千伏公用变电站9座,主变容量2280兆伏安;110千伏公用变电站57座,主变容量3491.8兆伏安。500千伏线路3条,长度449公里;220千伏线路22条,长度895.26公里;110千伏线路159条,长度2481.6公里。极大的提升了用电负载能力和线路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的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西气东输二线枣十支干线于2011年底全线贯通,十堰境内总长约为67.75公里。管线从土关垭进入十堰境内,途经浪河、丁家营、武当山、六里坪到十堰城区。

十堰六里坪至竹溪输气管道全长180.4公里,设计输气能力3亿立方米/年。

二、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安全、清洁、节约”的战略方针,坚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动力,以优化结构为目标,推进形成与打造区域性增长级、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现代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综合考虑资源评估、市场培育、资金投入和产业布局等诸多环节,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兼顾平衡,扎实有序推进能源产业的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我市一次常规能源资源匮乏,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不够。在充分挖掘全市能源资源潜力基础上,根据资源情况、地理状况、生活方式、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各地产业和技术优势,合理布局,推动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3、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稳步推进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体现公平、提高效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能源市场体系,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

(三)主要目标。围绕能源消费增长趋势、市内外资源平衡、电源清洁发展路径、能源科技创新和市场平台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全市能源产业总产值达70亿元,为十堰市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能源支撑。

1、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十三五”期间,新增水电装机40万千瓦左右,总投资65亿元,累计达到340万千瓦左右;新增火电装机70万千瓦,总投资40亿元,累计达到70万千瓦;新增风电装机30万千瓦,总投资20亿元,累计达到30万千瓦;新增光伏装机28万千瓦,总投资25亿元,累计达到48万千瓦;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4.5万千瓦,总投资4.5亿元,累计达到6万千瓦。

新建500千伏十堰变~卧龙变输电线路工程,新(扩、改)建220千伏变电站6座,新(扩、改)建110千伏变电站22座。到2020年全市发电量将达到110亿千瓦时,产值近66亿元。农网升级改造累计投入40亿元,基本建成现代化农网体系,总投资30亿元,新建天然气管道长度180公里,天然气利用量达到1.8亿立方米。

2、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形成煤、油、气、水和非水可再生能源多元互补供应体系,其中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45%左右,石油、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27.6%、2.5%和24.6%。控制能源消费取得积极进展,能源消费年均增速控制在4.6%以内,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39万吨标煤以内。抑制不合理的能源消费,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15%以上,降低至0.56吨标准煤/万元;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约束性指标;实施新能源提速建设工程,到2020年,全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比提高到7%。

三、实施能源建设五大工程

(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主要目标:根据地区煤炭需求以及煤炭产地、运输、环境等情况,进一步优化煤炭来源布局,建立稳定的区外煤炭供应关系;采取措施提高市内竹山县、房县等县区石煤资源品质。

重点任务: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加快实施城镇及农村生活用煤替代,分梯次推进工业锅炉、供热锅炉、工业窑炉治理改造。通过征收政府性基金、缴纳备用容量费、实施高耗能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差别电价等措施,利用市场手段逐步关停小型燃煤发电机组,重点做好工业燃煤锅炉关闭工作;有序发展清洁煤电,进一步优化煤电布局,大力推广超低排放技术,有序发展清洁煤电,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时序和规模,保持火电设备合理利用率。稳步推进京能热电一期工程建设,适时推动京能热电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

积极配合京能热电运煤铁路建设,加快丹江口六里坪20万吨储煤基地建设进度。

(二)电源建设提升工程

水电。重点推进夹河关、孤山水电站建设。支持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等地的小水电建设。到2019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20万千瓦,到2020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40万千瓦。

风电。加快推进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风电项目的建设进度,到2019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到2020年风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

太阳能发电。着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有序推进地面电站建设,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大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力度。到2019年,建成地面电站28万千瓦,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10万千瓦。到2020年,建成地面电站33万千瓦,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15万千瓦。

生物质发电。积极推进生物质综合利用,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推进粤能生物质电站二期工程的建设,到2020年,建成生物质发电装机6万千瓦。

(三)能源系统补短板工程

1、天然气利用

(1)天然气管网。保障现有“西气东输二线枣十支线”气源稳定供应;积极争取更多“忠武线”“西气东输三线”的气量指标,实现多气源保障。2017年,十堰全域实现县县通天然气。到2019年,建成“十竹”天然气长输管道。到2020年建成“两郧”天然气长输管道。

(2)加气站建设。加快油气合建站、加油站、油库、加气站及次高压管线建设。到2018年底,新增CNG加气站15座、LNG加气站5座、加油站8座。到2020年底,新增CNG加气站30座、LNG加气站10座、加油站16座。

(3)天然气应用。积极培育天然气消费市场,提高城镇居民气化率,到2020年,城镇气化率将达到75%。拓展天然气在工业领域应用,稳步推进天然气在交通运输领域替代成品油。大力实施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工程。

(4)天然气调峰设施。加快城市天然气高压外环管线建设,积极推进中石油昆仑燃气、中国燃气、湖北同相等LNG储气库建设,保障十堰市城区、县域供气安全。

2、电力输送通道
投资24.5亿元,完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网络,提高电网安全可靠性。新建500千伏十堰变~卧龙变输电线路工程,新(扩、改)建220千伏变电站6座,新(扩、改)建110千伏变电站22座。

3、储能电站
利用大容量电池组结合各种新能源发电方式,积极推进储能项目建设,首批推进建设普林工业园、湖北精益、湖北正奥等储能项目,接续推进金鼎纺织、冠达汽车、湖北三环、湖北世纪中远等15个具备条件的项目,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储能电站30座。

4、成品油输送通道。建设襄阳—十堰成品油管道工程,该工程已纳入《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四)能源消费模式创新工程

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利用电动汽车梯次利用电池在充电站、换电站的规模化应用,结合最新技术发展和应用案例,推广储能、快充、换电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统筹规划、统一布局,在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接入和送出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投资40亿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充电站72座,充电桩351个;到2019年建成充电站91座,充电桩427个;到2020年建成充电站112座,充电桩511个。

2、电能替代应用。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和电动船及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促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的推广及应用。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重点物流园、城市核心区域各类公共停车场站、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停车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加快充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武当山等旅游景区全面推广电动汽车;在郧阳区、郧西县、丹江口市等重点水库水域试点应用电动船。

3、分布式能源应用。以资源、环境效益最大化确定方式和容量的系统,将用户多种能源需求,以及资源配置状况进行系统整合优化,采用需求应对式设计和模块化配置的新型能源系统,是相对于集中供能的分散式供能方式。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推广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

(五)能源惠民利民工程

1、热网普及推广。投资8.4亿元,结合县域供暖、工业园区用热需要,积极推进建设集中供热设施,扩大集中供热范围。统筹规划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高效燃煤热电机组,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积极开发应用智能热网技术。

2、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40亿元,加快中低压配网升级改造步伐,逐步解决农村低电压和用电卡口等问题,促进各电压等级配电网络协调发展,提升区域电网整体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

3、光伏扶贫。投资75亿元,在全市实施2017年-2019年光伏扶贫工程,力争三年实现脱贫户40790户,人口数量142765人脱贫,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261个共计380.33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111个共计873.98MW。其中,2017年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33个共计98.51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40个共计302.02MW。2018年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474个共计143.22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46个共计268MW。2019年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454个共计138.6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5个共计304MW。

四、保障措施

以能源安全和能源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能源协调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政府引导,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推进能源体系建设,促进十堰市能源(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各项规划衔接。与湖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十堰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和相关企业的发展规划做好衔接,确保规划的系统性和一致性。

(二)加强规划协调及落实。对已列入规划的重点项目进一步论证,与企业、园区进一步对接,加强协调调度,解决规划实施的重大问题,监督重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加强市相关部门对能源建设发展的指导服务,健全项目实施机制;集中力量分阶段组织实施好重大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并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三)加强资金保障。本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总投约500亿元,通过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及银行融资三个方面保障项目推进。坚持以多渠道筹集为主,财政投入为辅的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精准管理政府财政性资金,使得发挥最大效能,同时积极向国家部委争取资金支持地方建设。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资,挖掘和吸引一批发展潜力大、具有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四)加强政策执行及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能源发展政策;积极汇报争取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十堰市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大项目纳入省能源规划和项目库;加大地方配套政策落实力度;与中电投、中广核、中石油、中石化、华润、国家电网公司等企业做好衔接,争取将相关项目纳入十堰市能源(新能源)产业行动计划。

(五)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加快能源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加强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加强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建设,提升行业教育培训的基础条件和软硬件环境。

 

原文来源:十堰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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