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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政策松动 户用光伏仍有机会拿补贴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06 月 22 日 17:22 | 分类:

6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93号),向各地电网公司提出要求: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一句话,没并网的还能并,有补贴的地区要继续垫付。

进行一个合理的推测,目前全国有超过10GW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和6~8万户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处在“已安装、未并网”的尴尬境地,被迫停滞,涉及金额超过500亿元。

受823号文影响,河北、山东、江西、浙江、海南、江苏扬州等地纷纷提出,在国家政策细则最终明确前,审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市电网公司还宣布,暂停垫付国家补贴和省级补贴。

无论是暂停备案、并网还是暂停垫付补贴,对用户和经销商而言,都是致命的打击。包括之前已经完成并网的业主,也都开始陷入恐慌:未来随着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逐渐增加,电网公司拒绝垫付补贴是否会成为常态?国家承诺的“原则上连续补贴20年”,是否有可能通过一纸文件取消?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增强老百姓对政府的信心,对户用光伏单独开辟备案、并网、补贴通道,或者提供增补指标都是有可能的。至于这个口子开多大、什么时候开,都可以从《紧急通知》中看出端倪。

对这份《紧急通知》进行解读,可以得到结论:

1、5月31日前备案但尚未并网的,需要尽快施工、申请并网。如果下一步开的口子比较小,很可能是只针对这部分项目,或这部分中的户用光伏项目。

2、6月1日后已经备案的,可以并网,但能否拿到国家补贴,还要等待进一步通知。初步判断,工商业项目希望不大,50KW以下的户用光伏项目有较大机会。

3、目前仍未备案、并网的户用项目,如果主管部门同意纳入补贴范围,就真的是在为经销商着想消化库存了,如果纳入指标,也分纳入2018年增补指标和纳入2019年指标两种情况。

4、地方补贴、户用项目的国家补贴,电网公司会继续垫付。即使6月1号以后并网的项目只能拿到0.32元/kWh甚至更少,但不需要排3年长队等待,还是有一定发展空间的。

原文来源:索比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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