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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制定能源互联网政策 储能企业可参与电力调峰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11 月 07 日 10:00 | 分类:

近日,山西经信委、山西发改委、山西住建厅、山西能监办等联合印发《山西省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实施意见》,意见指出针对山西省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的现状和实际,将分前期试点示范、后期推广应用,重点任务有: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推动储能产业发展、做好电池回收利用、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创新发展智能电网技术装备和商业模式、开展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等等。

其中针对推动储能产业发展方面,将在发电侧,加快推进包含大规模储能系统示范项目建设,实现电网用电负荷削峰填谷;在输电侧,建设储能调峰电站,提高电网安全性和稳定性,缓解电网调峰压力;在配电侧,配合配电网改造工程和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建设储能型变电站,缓解高峰负荷需求,延缓网络升级扩容;在用户侧,配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智能微电网建设,选择新建大型公共设施等适当区域,建设包括风、光、生物质等多种能源形式发电、储能、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电动汽车等为特征的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程。

通过大容量储能示范项目规模化实施,完善高性能、低成本电池储能关键技术,提高大规模储能电站设计、安装、维护、运营和管理控制能力,为大规模推广应用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支持锂电池、燃料电池技术及氢能产业链的研究与发展。研究出台动力学电池储能独立上网电价政策。允许储能企业灵活参与电力调峰,减少弃风、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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