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9 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提出到 2022 年浙江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超 100 亿元,氢燃料电池整车、系统集成以及核心零部件等产业链全面形成,氢燃料电池整车产能达到 1000 辆,氢燃料发动机产量超过 1 万台,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 辆,建成加氢站 30 座以上。到 2025 年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基本完备。开展嘉兴公交应用示范试点、宁波港口物流应用示范试点、杭州亚运会通勤专线应用示范试点、舟山海洋应用示范试点。
相较于 4 月发布的《浙江省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本次《意见》将“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基本完备”的时间点由 2030 年提前至 2025 年,明确提出“充分利用省内化工企业副产氢资源”,四大氢能应用示范点由“嘉兴、宁波、湖州、杭州”变为“嘉兴、宁波、杭州、舟山”。
我们认为长三角兼具燃料电池制造基础良好、地方财政富裕、副产氢气供应充足三大优势,是中国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最重要区域,《意见》在基础设施、推广应用、企业培育等方面目标明确,伴随正式稿 ,未来浙江省氢能源产业将快速发展。
氢能源发展初期,省内氢气企业率先受益:
1)在产业发展早期,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适度超前,氢能源产业发展初期,加氢站、氢气企业率先受益。
2)本次《意见》明确指出“现有加油(气)站以及规划建设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内布局建设加氢站,力争建成加氢站 30 座以上” 、“充分利用省内化工企业副产氢资源提纯氢气”、“支持巨化集团与浙江大学深化产研合作,提升 70Mpa 以上高压储氢容器研发制造水平”。
3)5 月 17日,浙江省内首座氢电综合供应服务站在嘉兴嘉善开建,由浙能集团承建,该站装有日加注能力为 500kg 的加氢系统,氢气将主要从周边化工厂企业富余氢气提纯获得。根据《意见》,2022 年浙江省将建成加氢站 30 座,其中嘉兴建成 8 座以上,宁波建成 5 座以上,关注区域内副产氢企业,如嘉化能源、卫星石化。
嘉兴领军浙江省燃料电池产业,氢能海上供应链有望覆盖日韩氢气需求:
1)四大氢能应用示范点“嘉兴、宁波、杭州、舟山”定位明确、各有侧重。嘉兴为公交应用示范点,预计到 2022 年嘉善燃料电池公交车占新增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少于 50%,嘉兴燃料电池车运营不少于 200 辆;宁波为港口物流应用示范点,预计到2022 年车辆运营 100 辆以上;杭州为亚运会通勤专线应用示范试点,将以 2022 年亚运会为契机,探索重大活动利用燃料电池汽车通勤保障模式;舟山为海洋应用示范试点,侧重氢能在船舶、海洋运输等方面的应用,探索打造氢能源海上供应链。
2)我们认为嘉兴富余大量副产氢,且是规划中燃料电池车运营最多、加氢站建设最多的企业,未来将成为浙江燃料电池产业领军城市,关注嘉兴地区产业推广速度和相关企业的机会。
3)长三角现有氯碱副产氢、烷烃裂解副产氢富余产能达 25 万吨,规划中的烷烃裂解项目副产氢产能达 88 万吨,氢气产能潜力巨大、成本低廉,伴随舟山打造氢能源海上供应链,国内氢气有望覆盖日本韩国这两个燃料电池发展迅速且积极寻求国际氢能供应链的国家。
文章来源:国金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