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已由临州发改能源【2019】199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广河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河县三甲集镇甘坪村、康家村、新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座,本次光伏扶贫级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12000千瓦,概算投资:7277.92万元。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广河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
2.建设单位:广河县发展改革局
3.建设地点:广河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河县三甲集镇甘坪村、康家村。
4.资金来源:省预算内基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贫资金,东西协作资金等统筹解决。
5.概算投资:7277.92万元
6.建设规模:广河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河县三甲集镇甘坪村、康家村、新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座,本次光伏扶贫级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12000千瓦,其中康家村新庄坪在建养殖大棚装置2242千瓦、魏家坪建设499.32千瓦、养殖大棚1485.8千瓦,甘坪村吉吓家社下社建设6532.2千瓦、上社建设1244.88千瓦,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400户。 (详见实施方案批复)
主要招标内容为:
(1)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实施方案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经批准的红线范围内);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3)整个项目建设期内的各项安装、检查、验收、调试等工作;
(4)完成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5)协助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培训(具体人数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供花名册)
(6)招标文件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等。
7.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并网发电日期:2019年8月15日- 2019年10月14日。
8.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康家村新庄坪在建养殖大棚装置2242千瓦、魏家坪建设499.32千瓦、养殖大棚1485.8千瓦,甘坪村吉吓家社上社建设1244.88千瓦。
第二标段:甘坪村吉吓家社下社建设6532.2千瓦。
9.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主要材料(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必须采用满足最新《光伏领跑者计划》的要求的产品。
二、招标范围:
1、设备采购:项目概况第6条中全部设备、材料采购、运输管理。
2、施工部分:实施方案批复中全部土建施工、围栏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配合招标人验收和免费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3、负责办理电站施工的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备案及验收等;负责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配合安评机构完成安全技术服务;配合办理并网相关手续,包括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签订、防雷测试及验收、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至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并网验收测试及取得报告、安全防护测试及取得报告等;配合项目水保、环保手续办理及验收。
4、云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
5、光伏电站建成后负责一年内的免费运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上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内均不得亏损,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第三方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光伏电站项目业绩累计达到3兆瓦及以上;
(2)具备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经验;
(3)以上业绩必须附项目业绩合同(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 7月23日(00:00-23:5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联 系 人: 曹静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来源:中国招投标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