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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延续减免电费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0 年 07 月 06 日 10:24 | 分类:

5月22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国家电网公司党组表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执行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政策红利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一个电力客户,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报告中提出的“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的要求,预计全年减免电费约926亿元。

国家电网降电价举措

1. 本次减免大工业企业电费全年631亿元。

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将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其中7月1日起到2020年底,将减免电费276亿元。2016年以来,通过调整两部制电价计费方式、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等,持续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2.本次减免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全年295亿元。

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将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200万户,其中7月1日起到2020年底,将减免电费161亿元。2016年以来,在连续两年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电价10%基础上,今年再降低5%,持续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

3.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

全面落实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和占比持续提升,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助力各类企业公平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降本节支。

4.推广“转供电费码”大数据服务。

配合政府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客户。

5.推进客户能效服务。

以电能替代和综合能源服务为重点,指导客户实施电能替代、节能改造,提高全社会用能效率,帮助客户降低用能成本。

6.宣传政策红利惠民惠企。

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95598”网站等渠道宣传国家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确保客户应知尽知,做到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南方电网公司党组表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延长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工作,全力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及时研究出台五项措施保障延长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落地,在上半年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价政策基础上,预计全年将为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企业减免电费约200亿元,惠及电力客户超过760万户。

南方电网降电价举措

一、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以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在计收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二、通过营业厅、网(掌)上营业厅、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95598,以及各地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告知工作,确保广大工商业用户及时知晓国家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增强企业复工复产、稳工稳产信心。

三、继续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持续推动清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行为,促进转供电主体及时将降价红利足额传导至被转供的终端用户,增强工商企业的获得感。

四、持续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五、密切跟踪降价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回应、准确解答用户关切问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降价政策准确执行到位。

 

文章来源:光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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