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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2元/W!浙江省义乌市最后一次申报户用项目补贴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1 年 03 月 04 日 9:15 | 分类: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此次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申报对象为2018年7月9日之前完成备案及并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业主,且为最后一次申报,后续将不再进行补报工作。

居民用户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2元/瓦。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1年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5〕043号)和《义乌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报细则》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财政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2018年7月9日之前完成备案及并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业主,本次申报为义乌市最后一次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申报,后续将不再进行补报工作,请于申报期内尽快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进行业务受理。

二、补助标准

居民用户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2元/瓦。

三、申报资料

1.义乌市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补助申请表(附件1)及身份证复印件;

2.居民光伏发电项目发用电合同;

3.项目单位千瓦装机容量年发电量小于1000kwh或光伏建设企业未备案等情况,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4.付款依据资料:

(1)光伏建设企业垫付用户:居民收条(附件2)、企业收据;

(2)个人申报用户:收据。

光伏安装用户完成申报资料汇总后,于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项目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市供电公司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四、附则

相关补助对象将严格按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5〕043号)和《关于在全市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财企〔2017〕7号)中的规定执行补助兑现工作,有因信用问题调整补助额度的用户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万志锦(供电公司)

联系方式:81563172

喻志云(发改局)

联系方式:85381610

附件:1.义乌市居民光伏项目补助申请表

2.收条及身份证复印区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日

来源:义乌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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