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提出:
1)一年可以申报4次
为引导企业做实、做好前期工作,提高申报项目的合格率,拟在控制年度新增总量的基础上,分批开展新增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申报工作。
项目单位可依据项目成熟程度及预计并网时间自主选择申报时间段,合理有序参与项目申报,减少仓促申报造成的前期不扎实问题,缓解项目集中并网造成的市场波动。
2)建立滚动调整规划项目库
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每年开展四次滚动调整工作,其中论证项目库调整时间为每年年初和年中,近期项目库调整时间为论证项目库调整后1-2个月左右。
3)简化支持文件要求
进一步简化规划论证库申报材料,原所需支持性文件中"接网初步意见”,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项目申报完成后我局统一征求电网企业意见。
4)建立退出机制
对纳入规划近期项目库2年以上、纳入论证项目库3年以上而未报实际前期工作进展的项目,在项目库滚动调整时及时清退,腾出规划容量。
对于已纳入2019、2020 国家建设规模但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可由企业主动申请调出建设规模,企业退出全部未实施项目后可正常参与新项目申报。
来源:智汇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