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正文

四川:全面取消地方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2 年 02 月 11 日 9:37 | 分类: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8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和《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调整省属地方电网、地方电网(以下简称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面取消地方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地方电网仅保留现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目录销售电价,并通过优先收购供区内并网直调水电予以保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趸售地方电网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结算电量纳入四川电网优先购电保障范围。

二、地方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后,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用电价格形成机制另行明确。

三、2022年1月31日前,地方电网企业应发布首次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售电的公告,公告一个月后按代理购电具体办法规定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售电。地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运行前,原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继续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地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运行后,已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四、对符合我省峰谷电价政策执行范围的工商业用户,本通知印发后,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算价格应按我省分时电价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五、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调整地方电网目录电价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正面引导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方电网应通过供电营业厅、客户服务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相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Share
【免责声明】
  • 1、EnergyTrend- 」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是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属可靠之来源搜集,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2、任何在「EnergyTrend- 」上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资讯、研究报告、产品价格等),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您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如有错漏,请以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3、「EnergyTrend- 」信息服务基于"现况"及"现有"提供,网站的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4、「EnergyTrend- 」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用户的个人隐私权,您注册的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资料,非经您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主动地泄露给第三方。
【版权声明】
  • 「EnergyTrend- 」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EnergyTrend- 」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
相关推荐

欧洲多数电力市场电价呈下降态势

发布日期: 2024 年 05 月 15 日 15:18  |  关键字: , ,

欧盟电改瞄准稳电价

发布日期: 2024 年 04 月 23 日 13:52  |  关键字: , ,

河北发改委:建立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激励机制

发布日期: 2024 年 02 月 07 日 11:44  |  关键字: ,

明年起云南省将实施新能源上网电价新规

发布日期: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0:28  |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