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正文

光伏电站怎么建?国家能源局第二次征求意见!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2 年 09 月 07 日 9:53 | 分类:

国家能源局9月5日消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办法》指出,光伏电站项目单位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开关站)工程,原则上电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外配套电力送出工程。

《意见稿》特别明确,电网企业不得允许并网后6个月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光伏电站项目发电上网。

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办法》提出,按照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各省(区、市)可制定本省(区、市)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等,并向社会公布。

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备案,不得擅自增减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备案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光伏电站的事中事后监管。

在建设条件方面,《意见稿》指出,光伏电站完成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已经完成备案并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在办理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建设手续后应及时开工建设,并与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的衔接。

并网后6个月内需取得业务许可证

按照《意见稿》的要求,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含汇集站,以下同)建设应与光伏电站建设相协调。光伏电站项目单位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开关站)工程,原则上电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外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在接网技术要求方面,《意见稿》指出,光伏电站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的技术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容配比,交流侧容量不得大于备案容量或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确定的规模。涉网设备必须通过经国家认可的检测认证机构检测认证,经检测认证合格的设备,电网企业非必要不得要求重复检测。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涉网设备管理,不得擅自停运和调整参数,保障运行安全。

与此同时,《意见稿》还明确要求,光伏电站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规定公开行政许可信息。电网企业不得允许并网后6个月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光伏电站项目发电上网。

来源:PV-Tech

Share
【免责声明】
  • 1、EnergyTrend- 」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是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属可靠之来源搜集,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2、任何在「EnergyTrend- 」上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资讯、研究报告、产品价格等),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您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如有错漏,请以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3、「EnergyTrend- 」信息服务基于"现况"及"现有"提供,网站的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4、「EnergyTrend- 」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用户的个人隐私权,您注册的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资料,非经您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主动地泄露给第三方。
【版权声明】
  • 「EnergyTrend- 」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EnergyTrend- 」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
相关推荐

中电建拿下南非最大单体光伏电站项目

发布日期: 2024 年 09 月 27 日 15:01  |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