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的公示》,其中风电39个项目,规模1.61GW;3个光伏项目,规模257MW。
根据文件,结合项目梳理情况及市县发展改革委意见,省能源局拟收回未按要求期限开工建设,并网投运的中远溪濉溪县南部分散式风电场等42个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其中光伏项目全部为渔光互补项目,其投资业主分别为通威、陕西中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另一企业则未知。
事实上,今年以来,安徽并非第一个收回光伏指标的省份。山西、河北、海南、陕西均废止了一部分风光项目指标,或因用地政策改变,或因未按期开工、并网等。
原文件如下: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加快2021年存量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并网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93号),结合项目梳理情况及市县发展改革委意见,省能源局拟收回未按要求期限开工建设,并网投运的中远溪濉溪县南部分散式风电场等42个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方式向省能源局反映,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第一批)
主办处室: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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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第一批)
来源:智汇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