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广东珠海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珠海市光伏电力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显示,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约370万千瓦,其中,统筹开发集中式光伏装机约348万千瓦,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开发分布式光伏装机约22万千瓦。同时加快形成以高端光伏制造、新型储能装备、光伏发电示范应用为主的特色光伏产业体系,打造省内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基地和智能运维制造基地。
屋顶分布式开发包括: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光伏规划装机总容量1.349万千瓦;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规划装机总容量4.969万千瓦;工商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规划装机总容量14.562万千瓦;居民屋顶建筑屋顶光伏规划装机总容量1.078万千瓦。
集中式光伏方面:“十四五”期间预计总装机容量为348万千瓦。其中,珠海市已取得备案证的集中式光伏共有6个,用地、用海面积约为1067万平米,规划建设装机为96万千瓦,主要为渔光互补项目;规划建设但未取得备案证的集中式光伏项目10个,用地、用海面积约为2771万平米,规划建设装机为252万千瓦,主要为渔光互补项目(含滩涂)、垃圾填埋场综合利用等。项目主要集中在金湾区、鹤州新区和斗门区,规划建设装机分别128万千瓦、181.5万千瓦和33.5万千瓦。
储能方面:结合珠海地区光伏资源禀赋特性,积极推进“光储一体化”建设。珠海市集中式光伏电站应按照“不低于项目装机量的10%、充放电时长2小时”进行储能装置配置(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新要求为准),储能电池等设备应满足行业相关标准,且与光伏电站同步建成。
来源:珠海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