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吉林省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吉林省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措施》指出,降低储能充电成本。用户侧储能设施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价格或者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价格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时段电价下浮55%。
文件明确,用户侧储能系统执行吉林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实现每天两充两放,提升储能系统的利用率,缩短成本回收周期。文件也提到了,探索建设分布式台区储能。探索在配电台区建设储能设备,提升台区内电能质量,提高配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降低台区变压器容量需求,平衡分布式光伏出力与用电负荷。支持通过储能设施进行扩容。鼓励有变压器增容需求客户,优先通过配建适当规模的储能设施进行扩容,最大化利用现有电网和输电通道,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节约综合用能成本。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