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类】
植物性废弃物就来源而论可分为三类:种植过程产生之废弃物、销售过程产生之废弃物、加工过程产生之废弃物与其他类植物废弃物。
(1) 种植过程废弃物
就种植过程产生之废弃物而言,于作物栽培过程中因修剪须要会产生大量废弃物,同时稻、麦、玉米等禾本科为主之粮食作物,于收成后亦残留大量茎桿类农业废弃物。以我国屏东县为例,单计椰子、檳榔、莲雾、荔枝、芒果及枣子等六大类果树,每年于修剪过程中即会产生五十万公吨以上废弃物1;而另根据农政单位调查,台湾地区每年稻桿废弃物总量超过一百五十万公吨2。
(2) 销售过程废弃物
就销售过程产生之废弃物而言,于目前世界各国农产配销体系中,因分级、筛选等过程会产生大量蔬果类农产废弃物,同时因各国食品法规、消费者选购习惯或长途、跨国运输等因素,大量农产品也会因不受消费者青睞或腐败等因素遭到拋弃,形成大量植物性废弃物。
(3) 加工过程废弃物
加工过程产生之植物性废弃物是所有植物性废弃物的最大宗。
佔加工过程植物性废弃物比例最大者为林业与木业废弃物。在林业经营过程中,为维护林相健康及满足防火等需求,须定期进行疏伐及倒木清除等作业;而就木业而言,于伐木、加工过程中诸如树枝、树皮等部位均无利用价值,过去多直接于弃置于伐木现场。此外由于树干为圆形,在加工为木板、木桿过程中会切削产生大量木屑;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于加工过程中依加工成品不同,会有多达40%以上原木成为木屑。
以日本为例,根据农林水产省2007年公布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日本国内林业产生之废弃物估计为340万公吨,其中98%未利用,木业废弃物约430万公吨,其中5%未利用,可供利用之林、木业废弃物合计约354万公吨3。
其他加工过程植物性废弃物为农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者,例如稻米碾米过程中去除之稻壳、甘蔗制糖过程中产生之蔗渣、榨油产业产生之豆粕、棕櫚渣等,具有产地集中、收及运输便利之特点。以台湾地区制糖工业为例,近年来台糖公司甘蔗种植面积、制糖规模虽均已大幅缩减,但目前仅餘三座糖厂每年即可产出约50万公吨蔗渣4,未来若因国际糖价或发展生质能源等因素,台糖公司恢復部分或全部甘蔗种植,则每年产出蔗渣量将可望倍数成长。
(4) 其他类植物废弃物
其他类植物废弃物指不属种植、销售或加工过程所产生之农业废弃物,此类废弃物主要来源有三:废弃之木箱及栈板、建筑业废材及其他自然界废弃物。
废弃木箱及栈板数量极大,具环保署资料显示台湾地区年产出量达数十万公吨之谱,目前废木质栈板已由环保署公告为可回收再利用事业废弃物,除再生为其他木制品或纸浆外,部分亦供台湾地区锅炉燃料使用。有趣的是,随着国际能源价格居高不下,台湾地区许多传统式锅炉均已自行修改使用废弃木料为燃料。在政府未查觉、没有任何政策鼓励、补贴下,市场驱动力已促使业者在丝毫未虑及地球暖化等高位议题下,自行转换使用生质能源。
建筑业废材包括两大部分:废模板与拆除后之室内装潢物。
就前者而言,随着建筑业景气循环及工法改变,建筑模板数量变化甚大,根据行政院环保署非正式统计资料显示,台湾地区堆置之模板数量在2万公吨至10万公吨之间,但未来是否会重新利用或直接予以废弃,均视国内建筑业景气而定。此外建筑业废模板数量并非每年固定产生,且建筑业模板须经过相当处理方可利用,成本较高。
就拆除废材而言,台湾当前因建筑时尚潮流关係,木制建筑物较少,大部分木质废材来自于装潢产生之废弃物。目前此种废弃物因数量及产出时间不固定,且多由小型业者承包,在法规未强制规范下,此类废弃物大部分混充一般事业废弃物送入焚化炉焚化,目前年产量等统计资料均闕如。
作者:赖正庸, TrendForce研究团队
赖正庸先生亦为致理技术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