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政府新公佈的新能源奖励政策,该国将在2011年2月12日到3月15日期间受理各企业针对新能源事业的奖励补助申请。
日本政府表示,只要是有导入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太阳热利用(热磊)、生质能发电、生质能热利用、生质能燃料制造、雪冰热利用、温度差能源利用、水力发电、地热发电、天然瓦斯气电共生、燃料电池、分散式电网(Microgrids)等新新能源事业的公司,将给予事业费提供多达3分之1的补助金费,上限是10亿日圆。
不但如此,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天然瓦斯气电共生、分散式电网(Microgrids)这几个领域的补助金额,也会有其他的规定。
另外,日本在地方政府的新能源导入政策方面,也希望地方公共团体、非营利民间团体与其他事业来导入,类别如前文所述一样,提供二分之一的事业费补助。
日本各地方政府从北海道、日本东北地区、日本关东地区、日本关西地区、九州、冲绳等地都有对应的奖励补助方案,期望在2011年各地陆续开花结果,大幅提振日本的各种新能源、新能源事业发展,整体后续效应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