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将继续补贴金太阳示范工程,其中,采用晶体硅元件的示范专案补助标准为9元/瓦,采用非晶硅薄膜元件的为8元/瓦。
享受补贴的项目包括:在可利用建筑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电力负荷较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集中连片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专案,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10MW;利用工矿、商业企业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既有建筑等条件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专案,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在偏远无电地区建设的独立光伏发电专案。
根据财政部等部门的计划,2011及2012年两年中,我国将进一步扩大金太阳示范工程范围,力争2012年以后每年国内光伏应用规模不低于1000兆瓦,形成持续稳定、不断扩大的光伏发电应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