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
四川电网除分布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和光伏扶贫项目以外的风电、光伏发电,丰水期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参照丰水期外送电平均价格进行结算,产生的价差空间用于实施丰水期居民电能替代政策。
从上文可以看出,四川省已经建成的、普通风电、光伏项目,在丰水期,无法获得脱硫煤标杆电价,只能以“水电外送价格”进行结算。
四川为电力富余省份,丰水期表现尤其严重。近三年,四川省33%以上的发电量外送,且已经形成较大的弃水量;未来,四川省的用电量不会出现明显增加,外送电量和弃水量的累计值会进一步扩大。
由于丰水期水电价格极其便宜,对新能源的上网电价形成较大的压力;使风电、光伏的项目上网电价变相降低,影响项目收益。
根据四川省政府2017年的相关通知,2017年6、7月份,四川省的大型风电场、光伏电站将以0.20407元/kWh的价格结算电网公司部分。因此,四川省的风电、光伏业主实际拿到的上网电价将低于预期,如下表所示。
表:四川省丰水期(6~10月)的风电、光伏电价政策(单位:元/kW)
根据上表,在丰水期(6~10月),风电、光伏项目的上网电价相对于国家批复的标杆电价降低了0.19713元/kWh,将带来项目收益的大幅降低。
据了解:
1)四川2017年开始,已建成的风电、光伏项目就执行了该政策;
2)除了四川以外,青海、云南等水电丰富的地区都执行了该政策。
文章来源:智汇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