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策: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文件指出鼓励送端地区全网优化水电、风电、光伏、火电、储能等电源配置,通过合理优化风电、光伏、电储能配比和系统设计,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的同时,为电力系统提供一定的容量支撑和调节能力。
地方政策:
1.新疆:《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对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电储能设施所充电的电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0.55元/千瓦时。
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其中指出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结合预期上网电价、电网相关规划、地区消纳情况、项目接入条件、储能调峰措施等。
新疆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各地发改委组织新能源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和储能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南疆光伏储能等光伏侧储能和新能源汇集站集中式储能试点项目的建设。
山东省发改委:《关于5G基站低谷电价有关事项的函》
文件指出对电网企业直供到户、安装2.5千瓦及以上储能设备的5G基站,在执行峰谷电价时其低谷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3分钱(含税)。具体根据山东《关于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执行,文件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山东发改委:《关于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
该文件指出参与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用户,电力储能技术装置低谷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3分钱(含税)。该文件将于2020年6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云南昆明:《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其中指出对于集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为一体的示范站,给予50万元/座的一次性补贴(市、县各承担50%)。对在主要街道路边、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地单独报装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上的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给予20万元/座的补贴。
内蒙古赤峰市:《赤峰市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指出如果普通光伏电站配置储能系统,则应保证储能系统时长为1小时及以上、配置容量达到项目建设规模(即预计备案规模)5%及以上,并提出储能配置对提高电网消纳能力的实施方案,承诺接受电网调度。
上海发改委:《上海市2020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
上海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0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及推广应用方面指出,要充分发挥绿色技术银行作用,推动若干节能环保领域绿色技术示范项目落地。持续推进智慧燃煤电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先进储能、高效太阳能利用、海上风电、新一代核电、氢能与燃料电池、能源互联网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在城市交通方面将加快推进充电示范站和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新增10-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点建设,支持交通枢纽、邮政分拨中心、场站、停车场等交通设施采用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海外政策:
英国:修改容量市场规则
英国能源监管机构日前确认修改了容量市场规则,这种修改旨在消除英国需求侧响应(DSR)和储能部署面临的障碍,从而使清洁能源技术更容易参与市场拍卖。具体文件指出将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阈值从2MW降低到1MW。该政策还将引入有关二氧化碳排放限值的报告和验证,排碳放限值将适用于从2024年10月1日到2019年7月4日之前存在的容量。
本文由EnergyTrend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