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福能东方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业精密”)与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镇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4日累计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总金额达到人民币4.03亿元,订单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合同标的为电芯组装线、Degas切折烫设备等。
公告显示,孚能科技(镇江)为孚能科技全资子公司。
2015年5月起,福能东方开始与孚能科技开展业务,交易内容主要是包装机、注液机、焊接机、叠片机、冲片机、除气终封机等锂电池生产设备。
超业精密近三年完整会计年度与孚能科技(镇江)和孚能科技发生的交易占收入总额比例不断增加,2018年销售收入(不含税)39.30万元,占收入总额比例0.12%;2019年销售收入(不含税)3015.70万元,占收入总额比例7.24%;2020年销售收入(不含税)1.14亿元,占收入总额比例20.96%。
福能东方表示,该合同的履行将会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行业影响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在锂电池行业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来源:电池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