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正文

近期11地分布式光伏配储能政策汇总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2 年 09 月 21 日 9:27 | 分类:

近日,山东胶州市发改委发布了《胶州市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指导意见》。

文件要求,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应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理念,明确“集中开发汇集、就地就近消纳”为主的实施路径。鼓励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按照“光伏+储能”方式推进,应以不出现长时间大规模反送、不增加系统调峰负担为原则,综合考虑开发规模、负荷特性等因素,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或租赁储能设施,减少对其他灵活调节类电源的依赖。

此外,还有10地要求分布式配储:

近期11地分布式光伏配储能政策汇总

山东(2022年8月)

山东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内容:其中,户用、工商业直接纳入,整县分布式需配置储能;2023年底并网的海上风电、2025年底并网的海上光伏可免于配储。

平阴(2022年8月)

《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及并网管理的意见》

8月,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发改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及并网管理的意见》,文件提出分布式光伏应就地就近消纳,整县分布式开发按照“光伏+储能”方式推进,根据具体消纳情况配建或租赁不低于15%、2小时的储能设施。

枣庄(2021年11月26日)

《枣庄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

内容:综合考虑开发规模、负荷特性、光伏利用率等因素,按照装机容量15%~30%、时长2~4小时配置储能设施,或者租赁同等容量的共享储能设施。

四川(2022年8月10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房分布式光伏安装的通知》

内容: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设施。

河北(2022年3月16日)

《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逐步按照“光伏+储能”方式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配套储能,可选择自建、共建或租赁等方式灵活开展配套储能建设。配套储能原则上应在主要并网点集中建设,优先采用380伏并网,并网点应在分布式光伏并网点附近,以解决部分台区电压偏差、设备重过载、就地无法消纳等问题。配套储能以不出现长时间大规模反送、不增加系统调峰负担为原则,综合考虑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负荷特性等因素,确定储能配置容量,提升系统调节能力。配套储能装置应满足10年(5000次循环)以上工作寿命,系统容量10年衰减率不超过20%。

浙江绍兴柯桥区(2021年12月16日)

《关于柯桥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公示》

内容:通过合理优化光伏、电储能配比和系统设计,建议非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全生命周期内,按照发电装机容量的10%建设储能设施,储能设施存储时长需在2小时及以上,为电力系统提供一定的容量支撑和调节能力。

诸暨(2022年5月20日)

《诸暨市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

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同时,按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10%的要求总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容量。

永康(2022年5月11日)

《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鼓励非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按照发电装机容量10%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目录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方案中提出对非居民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按照储能设施的功率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150元、120元、100元/千瓦逐年退坡。

苏州(2022年5月1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试行)》

内容:鼓励装机容量2兆瓦以上的光伏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8%的比例配建储能系统。

昆山(2022年7月15日)

《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容: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应用与推广,鼓励装机容量2兆瓦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8%的比例配建储能系统,储能系统作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组成部分一并办理备案。

内容来源:洛奇马的能源转型日记/光伏盒子

Share
【免责声明】
  • 1、EnergyTrend- 」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是根据公开资料分析和演释,该公开资料,属可靠之来源搜集,但这些分析和信息并未经独立核实。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在本网站的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2、任何在「EnergyTrend- 」上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资讯、研究报告、产品价格等),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均只作为参考,您须对您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如有错漏,请以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3、「EnergyTrend- 」信息服务基于"现况"及"现有"提供,网站的信息和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4、「EnergyTrend- 」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用户的个人隐私权,您注册的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资料,非经您亲自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主动地泄露给第三方。
【版权声明】
  • 「EnergyTrend- 」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属于「EnergyTrend- 」网站所有,未经本站之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亦不得有其他任何违反本站著作权之行为。
相关推荐

广东:扩大新能源配储范围及容量 时长增至2h

发布日期: 2024 年 07 月 29 日 16:46  |  关键字: ,

国务院:鼓励海上光伏项目复合利用立体开发

发布日期: 2024 年 07 月 15 日 13:46  |  关键字: ,